毎年9月1日~9月30日正好是日本專科社工師的申請期間,不論是新申請、更新、變更或是追加,都是在這個時間,本文將介紹日本的專科社工師制度。包含:專科社工師制度、繼續教育訓練機制、督導機制、未來與展望等。
備註:由於全日本是由都道府縣(舉例來說:東京「都」、北海「道」、大阪「府」、鹿兒島「縣」等)組成,如同台灣的各縣市。以下文章如提到各都道府縣的專業人員組織,則以各縣市代稱。
在日本誰可以稱為「社工師」、「專科社工師」?
在進入主題前,先簡單介紹一下日本的證照制度。主要有國家資格、公家資格、民間資格三種。
國家資格
這個主要是依據相關法令而延伸的證照資格,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管轄的證照資格都有,其中依據必要性,又另外分為三種。
1.業務獨佔資格:指的是有這個資格,才可以執行這個業務,例如:醫師、律師。
2.名稱獨佔資格:指的是只有這個證照資格的人,才可以使用這個名稱,例如:社工師、心理衛生社工師。
3.必要設置資格:指的是企業或機構為了執行某些特定業務而設置的資格,例如:防火管理員、身心障礙者職業生活諮詢人員等
除了上述國家資格之外,國家資格也還有技能檢定證照。屬於特定技能的證照,以上面的分類來看,「技能檢定」是屬於名稱獨佔資格,不屬於業務獨佔資格,也就是說,不具資格也可以做,只是不能用這個資格的名稱。
公家資格
介於國家資格與民間資格中間,主要以公家的審查基準,但由民間團體或公益法人舉辦考試。例如:照顧管理師、看護。
民間資格
由民間機構制定取得證照資格或舉辦相關檢定考試。例如:臨床心理師、護佐、多益考試。(日本臨床心理師目前也朝向能以國家資格證照的方向努力)。
而今天要介紹的「專科社工師」,是屬於「國家資格」,且為「名稱獨佔資格」。若未在期限內更新,暫時無法稱為「專科社工師」,但可以在有效期限到期後五年內完成更新,這段期間稱為效力停止期間。
也就是說,效力停止最多五年,在五年內如可符合更新的申請要件,則可申請更新,若是在效力停止期間未能滿足更新要件未能完成更新,則專科社工師資格失效。如需再取得專科社工師,則需比照依照新申請的程序。
日本專科社工師制度的沿革為何?
一、2007年社工師法修正與附帶決議,由於原本的「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 未能證明評估實務能力與確保專業能力。全日本社工師全聯會需與其他專業組織、教育組織等共同討論確保社工師實務能力的機制。
二、2011年10月設置「專科社工師認證機構」。「(專科社工師認證機構」主要功能為認證「專科社工師合格訓練組織」申請的課程並提供認證編號,以及受理專科社工師認定與審查。)
三、2012年4月創設專科社工師制度。
四、2014年4月1日,正式產生176名專科社工師。
五、到2018年之前為制度轉換過渡期。於2018年正式以現有的各種不同取得專科社工師路徑執行。
依據藏野ともみ,古市孝義,朝倉由衣(2017)「專科社工師制度的現狀與課題」的文章中指出,1988年日本社工師法成立後社會出現各種重大變革。包含高齡社會、2000年的長期照顧保險等等。因此在社工師制度成立邁向20年之際的2006年12月,厚生勞働省社會保障審議會的會議中指出,期待社工師能因應社會需求與期待,在下列領域能更加活躍,包含:
1.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裡以社區為基礎的直接服務、
2.身心障礙者的社區生活協助、
3.推動低收入戶制度自立支援方案、
4.協助維護權利與成年監護制度等新服務項目、
5.擬定社區福利服務計畫以因應新行政需求等。
基於種種的社會背景,社工師也被期待有三個新任務角色:
1.能獨立因應福利服務議題的服務對象,提供因應需求的服務。
2.因應服務對象的能力,讓他有尊嚴地維持自立生活,相關專業人員、志工等相互合作,自己無法解決的議題轉介給合適的主責人員,綜合性、整合地提供協助。
3.掌握社區的福利服務議題,調整、開發社會資源,形成服務網絡等,促進社區福利服務運作。
除了原本的社工專業知能之外,因應服務使用者、社區的需求;以服務使用者自立支援觀點提供社區合適服務選項的技巧;以及專業本身的自我覺察及倫理議題等等,在原本社會工作養成課程中,未必能全面性涵蓋上述需求。因此期待在取得社工師證照後,能夠透過繼續教育訓練,提升社工師的專業能力與職涯進階。
日本專科社工師專科領域有哪些?
日本的專科社工師共有五個專科領域,分別為:高齡、身心障礙、兒童與家庭、醫療、社區與多元文化。(可參閱下圖比較台灣與日本的差異。)。


依據2022年9月查詢日本專科社工師登錄系統(認定社会福祉士登録システム),目前登錄有效的專科社工師共958名,依照專科領域的人數,可參閱下圖。

依據2021年10月7日系統網站上的登錄有效的專科社工師是1007名,但在目前2022年9月中旬的時間點,總數為958名。人數未增反減的原因,也蠻讓我好奇的。
可能有人會好奇,台灣的專科社工師有心理衛生領域,那日本怎麼做? 是合併在醫療領域嗎?
這個部分會在後半部的文章再另外說明,簡單的說,日本的心理衛生社工師,是獨立於原本的社工師法之外,有另外的心理衛生社工師法,而其考試科目、進階與專科社工師制度,都獨立於原本因應社工師法的專科社工師。因此,日本雖然有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制度,但目前介紹的五個專科領域中,沒有心理衛生這個類別。
值得一提的是,專科社工師是可以在取得專科社工師資格之後,可申請「變更專科領域」或「追加專科領域」。
什麼是「變更專科領域」或「追加專科領域」?
「變更專科領域」指的是,轉換原本的專科領域,但可供變更的選項只有一個,只能選擇變更為特定專科:「社區與多元文化」 ,若有其他想要變更的領域,則需依照新申請規定流程。
「追加專科領域」指的是,同時持有不只一個專科領域的專科社工師資格。只要滿足認證要件,於每年九月均可提出申請。任何領域皆可追加,但僅限取得專科社工師之後的完成相關教育訓練及實務經驗。追加專科領域和登錄都需另外負擔費用。
追加的專科領域有效期限,與第一個申請的專科領域的有效期限相同。也就是說,不論同時或是追加申請的專科領域,只要超過一個以上的專科領域,最後都會統一比照第一個申請專科領域的更新日期,因此需一併更新。
取得專科社工師後為了追加專業領域使用而取得的教育訓練學分,除了「各領域的制度趨勢」這個科目之外,最新一次的更新申請也可以使用。
專科社工師與進階專科社工師有哪裡不同?
日本專科社工師制度 整個制度而言,共分為專科社工師,以及進階專科社工師兩種。
| 資格 | 專科社工師 | 進階專科社工師 |
| 執行內容 | 1.所屬組織社工部門的主管 2.精通高齡者福利服務、醫療等各領域專業技巧與制度,和其他職類合作,可針對複雜生活議題的使用者,提供直接服務協助。 | 1.和所屬組織參與社區的活動。 如: 社區整合服務中心協議會、身心障礙者自立支援協議會、兒童兒童政策協議會等。 2.和相關機構協作,建構社區內的權利維護機制、開發新服務項目。 3.以系統性的理論與臨床經驗為基礎,培育與指導人材。 |
| 角色 | 1.可因應多重議題的個案 2.可擔任工作場域領導者、可擔任實習指導者 3.擔任社區與外部機構的窗口、可因應緊急或抱怨等狀況。 4. 和其他職類合作、擔任職場內的協調者。 | 1.擔任指導者、督導者 2.解決抱怨、危機管理等建構有組織的系統。 3.建構社區機構間合作的系統、參與福利政策的形成 4.以科學實證為基礎的指導實務工作、驗證實務工作與累積實證。 |
| 專科領域 | 高齡、身心障礙、兒童與家庭、醫療、社區與多元文化 | 除了自己專科領域的實務之外, 跨領域的實踐、合作、教育與社區的相關議題。 |
| 認證條件 | 1.依據日本社工師法,已具備社工師資格。 2.日本具明確倫理守則與懲戒規範的社會工作專業團體的正式會員。 3.社工師取得五年以上且有實務經驗。若是在取得社工師資格後的實務經驗是在兩個以上的領域,各自申請認定的分科經驗需滿兩年以上。所謂的實務經驗,需符合「直接服務實務經驗標準項目」(依個人層次、組織層次、社區層次區分)。 4.接受經認證的教育訓練。(合計30學分)。 5.更新制(五年)。 需符合以下要件: a.為專科社工師 b.五年內具申請更新專科直接服務實務經驗至少兩年以上。 c.完成更新認證所需教育訓練。(合計10學分)。 d.擔任課程講師、實習指導者、發表論文、「認證醫務社工 師」需完成更新認證。 e.需有教學成果或研究成果或參與專業人員組織,三者之一。 | 1.依據日本社工師法,已具備社工師資格。 2.日本具明確倫理守則與懲戒規範的社會工作專業團體的正式會員。 3.已認證為專科社工師。 4.取得專科社工師五年以上且具備社會工作實務經驗。所謂的實務經驗,需符合「直接服務實務經驗標準項目」(依個人層次、組織層次、社區層次區分)。且需符合社工師制度指定機構且從事符合該職種的工作內容。 5.接受經認證的教育訓練。(合計30學分)。 6.需有教學成果(15小時以上)、研究成果(需在專業團體研討會或研習會等公開發表海報或論文或著作等)、參與專業人員組織。 7.在徵稿規則的學會發表論文。 8.考試合格。 |
備註2:上述指具明確倫理守則與懲戒規範的社會工作專業團體,截至2021年7月,全日本僅有全日本社工師全聯會(日本社会福祉士会);全日本醫務社工協會(日本医療ソーシャルワーカー協会)兩個專業團體符合條件。

申請專科社工師前,需要完成哪些教育訓練?
共有兩種方式,「一般教育訓練路徑」與「認證教育訓練路徑」。(可參考 「認定社会福祉士取得ルート」)
一、一般教育訓練路徑
取得30學分,包含「共通科目」10學分、「專科領域專業科目」10學分、「接受督導」10學分。
二、認證教育訓練路徑
共有六種接受繼續教育訓練的方式。 包含:
- 由全日本社工師全聯會主辦的「制度轉換過渡期路徑」、
- 由全日本社工師全聯會主辦的「職涯繼續教育訓練路徑」、
- 全日本醫務社會工作協會主辦的「繼續教育訓練路徑」、
- 已登錄為督導者的「督導者路徑」、
- 「資深者路徑」(直接服務助人工作10年以上且擔任領導者5年以上)、
- 「研究所路徑」。(該學校已符合「專科社工師教育訓練合格訓練組織」)
而上述路徑,參加課程前也有各自的條件。
以醫療專科領域為例,便是「全日本醫務社會工作協會」主辦的繼續教育訓練路徑,由於具社工師證照者,從事醫務社會工作滿五年且完成180點繼續教育訓練,可於每年6月~8月申請由全日本醫務社會工作協會認證的「認證醫務社工師」(需更新換照)。而取得「認證醫務社工師」,才可參加上述由全日本醫務社會工作協會主辦為了取得認證的「繼續教育訓練路徑」。參加課程前,並需完成接受督導6學分等規定。
故完成為了取得「專科社工師」證照的「繼續教育訓練路徑」到實際取得「專科社工師」證照,大約已經是取得「社工師」證照從事實務工作的第8年,依據「全日本醫務社會工作協會」的推估,約需至少於取得「社工師」證照第18年才有機會取得「進階專科社工師」證照。
關於醫療領域的「認證醫務社工師」與醫療領域「專科社工師」是不同的,沿革與差異後續會另外寫一篇文章說明。本文僅呈現「認證醫務社工師」為醫療領域取得「專科社工師」的路徑。
另外,以「一般教育訓練路徑」取得認證的話,第一次申請認證時,可以同時申請多個專科領域。從事直接服務助人工作,需於專科領域達兩年以上,若同時申請多個專科領域,則需有各領域不重複且各自從事兩年以上的證明。也就是說,同一個時間,實務經驗證明是不能重疊兩個以上的專科領域。若是兼任不只一個專科領域,也只能選擇其中一個作為申請的專科領域。
但如果是以「認證教育訓練路徑」取得認證的專科領域,只能一次認證一個專科領域。
日本「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為何?
「專科社工師教育訓練制度」適用於從事直接服務助人工作的社工師。
「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是適用所屬全體會員的社工師,不論是否從事直接服務。但因當中「基礎課程」修畢,可符合申請專科社工師所需教育訓練中「共通科目」10學分。故本文一併介紹。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社工師」證照並無更新換照規定,只要考取則終身適用,「專科社工師」證照才有更新換照機制。
因此,「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與「社工師」證照更新換照並無直接關係,但會影響「專科社工師」證照的申請資格。
「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由「基礎課程」與「專業課程」構成。兩階段課程由「課程修畢」做區隔。
「基礎課程」
指的是剛開始加入各地社工師公會時的基礎課程。共有「基礎課程I」、「基礎課程II」、「基礎課程III」,被規範需依序「I–>II->III」完成的課程。 每一個課程都是一個年度,因此上述合計需三個年度完成。
當上述課程都修畢之後,才可進入「專業課程」。
課程的實施方式,都由所屬各縣市社工師公會確認,若需參與其他縣市社工師公會的課程,則需向舉辦方的社工師公會確認。
「基礎課程」全數修畢,「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的學分數,可獲得被認證10學分,以及「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個人教育訓練成果3.5小時。
另外,由於「基礎課程」符合「專科社工師教育訓練制度」認證,所以當修畢所有課程,亦同時符合申請專科社工師所需教育訓練中「共通科目」10學分。
「專業課程」
共分為「第一期專業課程」、「第二期專業課程」。主要是更深入鑽研社工師的課程。和「基礎課程」不同的是,非依規定被制定好的課程計畫,而是自己擬定的教育訓練計畫。
「專業課程」包含身為社工師必須學習的共通課程,以及專門針對特定服務領域所需學習的課程。 原則上,希望能夠社工師能夠在「共通課程」與「特定領域的專科課程」取得平衡。
同時,接受督導也被視為教育訓練的一部分,實務工作者原則上需於「第一期專業課程」階段接受督導。 若是會員非從事直接服務助人工作,也可能發生未能符合教育訓練條件而未能參加課程的狀況,若是如此,則期待這樣的會員能參加可提升自己專業能力所需的教育訓練課程。
基本上,「專業課程」裡的「第一期專業課程」和「第二期專業課程」修畢,都各自可取得35學分。
當教育訓練修畢取得教育訓練學分者,也期待能擔負教學、指導後進、參與相關委員會等發揮對社會貢獻的角色。具體來說,「基礎課程」修畢者,能擔負舉辦「基礎課程」的責任。「專業課程」修畢者,期待能舉辦運作「專業課程」甚至擔任課程講師。另外,如有遇到外部的相關委員會需推薦擔任委員時,原則上以課程修畢者為優先。
以日本「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規劃期程,完成上述「基礎課程」為3年,完成上述「專業課程」需8年。修畢「基礎課程」和「專業課程」都各自會核發證明。證明「社工師」即使不需更新換照,本身為了自己的專業成長的持續精進。
但以「專科社工師」制度沿革背景來看,由於「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僅能在課程修畢給予證明,但未能正式給予國家資格認證,亦無更新換照的壓力,也因此延伸發展「專科社工師」制度,以正式證明評估實務能力與確保專業能力。
上述課程也都有「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系統」可查詢與管理。
「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的「基礎課程」預估三年完成,但因故未於年度內完成,並未規定相關的完成期限。 但是「專科社工師教育訓練制度」裡的「基礎課程」,從「基礎課程I」開始,則一定要於六個年度內完成才可作為認證課程。
在「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裡,若是研究所畢業的教育訓練學分並未被承認。但是若是因為研究所符合申請為「專科社工師教育訓練合格訓練組織」,若是其中申請的科目若是被已通過申請被承認的科目,便可承認為認證學分。

日本「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如何管理個人教育訓練學分?
「全日本社工師全聯會」建置「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管理系統(生涯研修制度管理システム)」,系統中分類有: 教育訓練列表、個人資料、基礎課程歷程、專業課程歷程、專業課程修畢申請等。系統中均可查詢上述「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規範的學分數與完成狀況。
針對專業課程需申請修畢證明時,需先確認「專業課程歷程」頁面,若有未完成的學分,則無法申請修畢證明。 將申請資訊和學分數確認完畢,另可輸入是否公開在全日本社工師全聯會的刊物。
另外,「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管理系統(生涯研修制度管理システム)」亦可由個人選擇是否同步「專科社工師制度管理系統(認定社会福祉士制度管理システム)」https://acswo.csw-tms.jp/general/training_view.php
「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裡的督導制度為何?
在「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系統」裡,督導成果是可被列為教育訓練學分。 當然有的機構會有因為人員配置等議題,導致沒有完善的督導制度。因此,「全日本社工師全國聯合會」也持續積極推動整備友善的督導環境。
接受督導可被承認教育訓練學分,但督導者需登錄於「專科社工師認證機構」,且相關督導方式需依照「專科社工師認證機構」的相關規定。包含:
1.被督導者需具備社工師資格,且實際從事直接服務助人工作者。
2.被督導者需要和登錄於「專科社工師認證機構」的督導者簽訂督導契約。藉此也可排除非社工專業背景的主管擔任督導者的疑慮。
3.督導過程原則上每次1小時以上,1年可持續且定期督導6次以上,申請認證專科社工師需要的督導成果可認證為2學分,因此,接受督導5年則可認證10學分。 督導契約原則上是1年,但督導者與被督導者雙方合意,督導契約可縮短為3個月。另外,若是未能於簽訂督導契約結束前完成督導,督導契約可延長3個月。
4.進行督導時,需依照「專科社工師認證機構」指定的相關表單文件,另外,督導契約也必須事先簽定。
而督導者可透過「專科社工師制度管理系統(認定社会福祉士制度管理システム)」,可管理數個以上被督導者,系統內並可看到督導歷程、督導成果與紀錄、督導契約。
依據專科社工師制度,自2021年9月起,也開始承認團體督導的學分可作為「專科社工師教育訓練制度」及「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的學分(若為團體督導,則一年需完成8次)。
值得一提的是,「督導」的目的是為了被督導者個人成長而進行,若只是單純進行個案研討或個案討論會是為了個案,因此目的不同,不能被承認為督導時數。若個案研討或個案討論會要申請認證為學分,則需依照「專科社工師認證機構」的相關規定。
至於「督導契約」的內容,主要涵蓋:督導內容(目的、場所、次數、議題等)、保密與倫理守則、意外等損害責任、督導費用、誠信原則、契約變更與解除等項目。
可登錄於「專科社工師認證機構」督導者的資格為何?
主要有六大類,分別如下:
- 進階專科社工師。
- 專科社工師且已完成更新換照者。(也就是說成為專科社工師五年後且完成更新換照者)
- 社工相關科系大學老師。需有相關擔任社會工作相關課程講師經驗,並有研究成果、著作等要求。若無,則需完成指定教育訓練課程。
- 社工師證照取得後有10年以上實務經驗。
- 社會福利機構的工作人員且有7年以上諮詢服務經驗。
- 社工相關科系大學老師,若無實際擔任社會工作相關課程講師經驗,則需至少有接受教育訓練經驗。
上述都需要擔任督導者與被督導的相關經驗。依上述不同資格有不同的受理登錄單位,目前可受理登錄的包含:全日本社工師全聯會、全日本醫務社工協會、專科社工師認證機構、日本社會工作教育學校聯盟。
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是如何進行認證與進階制度的?
日本的心理衛生社工師,是獨立於原本的社工師法之外,有另外獨立的心理衛生社工師法,故其進階與專科社工師制度獨立於因應社工師法的專科社工師制度之外。
「全日本心理衛生社工師協會(公益社団法人日本精神保健福祉士協会)」設有「心理衛生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制度」。在國家證照保障最低限度的品質之外,另外以提升專業知能的目的,期待資深工作者能持續精進專業領域與經驗。
在「心理衛生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制度」中,便有由該協會創立具有更新制度的「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制度」。
心理衛生社工師是屬於名稱獨占的國家資格。但「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制度」是由「全日本心理衛生社工師協會」設置的專業進階職涯發展中最高等級的專業資格,非國家資格。
而取得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的路徑,主要依循著該會設置的「心理衛生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制度」規劃期程。
該會「心理衛生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制度」分為:核心課程、養成課程、主題課程三個體系。由於本文討論專科社工師議題,因此以下先介紹與取得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路徑有關的「核心課程」各階段摘要。
一、核心課程
凡是加入全日本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師協會者,會先提供「會員手冊」,由社工師自主學習完成「基礎課程」。
核心課程體系,包含:
「核心課程I」(入會未滿三年者,且非會員亦可參加培訓)、
「核心課程II」(入會三年以上且已修畢「核心課程I」者,鼓勵「核心課程I」結束三年內完成)、
「核心課程III」(修畢核心課程II,鼓勵三年內完成)。
修畢「核心課程III」者,即可取得「準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資格,修畢「更新換照繼續教育訓練課程」後,才正式取得「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資格。
不論是「準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或「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均可取得由協會頒發的正式認證證書。
而「更新換照繼續教育訓練課程」,則是由「準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及「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需參與的課程。「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需於更新換照前兩年內參加課程,證照是每五年更新一次。
未能於期限內完成「更新換照繼續教育訓練課程」,「準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或「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將被取消資格,後續如有意願取得相關資格,則需從「核心課程I」開始重新參加課程。如因故未能完成課程,事先申請告知可申請展延一年更新,有特殊狀況最多展延三年。
二、養成課程
一旦取得「準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或「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資格,即可參加協會內的「養成課程」,「養成課程」主要是針對認證督導或特定資格的培訓制度,相關的特定資格更新則有另外規定。
三、主題課程
「主題課程」則不論是否完成「核心課程」,皆可參與。「主題課程」均可因應社會變化與需求舉辦參加。

日本專科社工師的未來展望
藏野ともみ,古市孝義,朝倉由衣(2017)指出在日本專科社工師制度的實務能力培育的三個重點為: 實務經驗、督導、教育訓練。
以實務經驗來說,應個別看到工作者個人層次、組織層次、社區層次的三個不同層次的經驗。
而進階專科社工師,則是更多面向的需要高度實務能力與專業品質。
以督導而言,專科社工師制度最大的特徵在實施督導制度,如要成為專科社工師則須接受5年的督導,如需成為進階專科社工師不僅自己接受督導,也需要成為一名督導者。
以教育訓練而言,專科社工師以習得相關專業知識與技能為目標,進階專科社工師則更需要因應實務議題學習知識、研究等,整合性的整合專業知識與實務。
日本於2011年開始設置專科社工師認證機構,2019年根據執行現狀,提出針對專科社工師設立2019年-2023年的中期方針。(備註: 日本的年度計算是4月1日-隔年3月31日)。
在中期計畫中,主要有五個方針,分別是:
1.在2025年達到7000人。(2019年僅約1000人,未來更期待到2035年可達到2萬人。)
2.促進社會及機構活用專科社工師
3.安定財政基礎。
4.討論與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的連動性
5.行政程序及事務處理的流程簡化。
台灣與日本專科社工師制度有哪些差異?
1.專科領域: 只有一個不同(社區與多元文化),且日本另有允許變更專科的規定。
2.「專科社工師證照」更新時限不同,且日本有效力停止期間的五年緩衝寬容期限。(備註: 日本「社工師」證照無更新期限)。
3.取得認證的教育訓練路徑與學分要求不同,且設置多元取得路徑與管道。
4.日本專科社工師只是專業職涯的中繼站,另外還有進階專科社工師做為更上一層樓的努力方向。
5.日本每年固定時間可申請認證。
6.日本是從微視面、中視面、鉅視面的評估架構檢視。(不論是看起來像要寫考試申論題的申請書、督導者與被督導者的自評表,都是從個人、組織到社區,從微視面、中視面、鉅視面,有層次的評估架構檢視各自的專業能力。)
7.有專屬「專科社工師制度管理系統(認定社会福祉士制度管理システム)」,可建置相關督導紀錄、督導契約管理等功能。
8.督導者有登錄機制保障督導品質,且與被督導者需建立督導契約。
9.日本心理衛生社工師制度獨立於社工師法之外,另有專屬法規與進階制度。而日本「心理衛生專科社工師」是心理衛生社會工作領域的最高獎章,但非國家認證資格。
10.取得證照的社工師,不論是否有意願取得專科社工師資格,日本有「社工師職涯繼續教育訓練制度」,督促與鼓勵社工師專業職涯的精進與成長。
醫日社長筆記
看到這裡,不知道大家是否跟我一樣在了解整個制度的過程覺得頭昏眼花或是頭昏腦脹,確實由於我們接觸大多來自西方的制度,這次藉這個機會整理,透過各種規章辦法、表格、手冊內容等資料堆疊,也讓筆者對於整個來龍去脈及制度輪廓更加清晰。也看出日本的嚴謹態度與追求標準化的風格。當然,還有更多細節或數據,未能完整涵蓋在本篇文章,就先未完待續,有機會再陸續分享。
任何已經形成的制度或做法,都不是讓我們產生「你看!我們應該這麼做」的錯覺,而是希望能帶來「啊!原來還有這種可能性」的多元視角,設計符合我們文化脈絡與習慣的制度。當然,也包括今天介紹的日本專科社工師制度,以及整個網站內容,皆是如此。
回顧自己的專業養成過程,每一個階段取得的證照,都是階段性對於自己的肯定,姑且不論取得證照前後業務內容或薪資條件是否跟著變動,但這確實是對於一個工作者的專業證明,不僅提升專業自信,也更願意再投入擴充自己的專業知能。
近期台灣專科社工師將進行修法,不論最後修法的內容為何? 筆者認為都應該回到制度與修法的目的:期待未來的專科社工師是怎麼樣的圖像? 而制度的設計與調整,都應該考慮: 不是要創造阻礙讓大家覺得難以達成就先棄械投降,而是要創造讓新生代、中生代與資深者願意持續專業精進、更上一層樓的動機。
相關參考來源與檔案下載
1.認定社会福祉士制度 研修認証規則 (2020 年 8 月 16 日改正)
2.認定社会福祉士制度 研修認証規則施行細則(2021 年 3 月 17 日改正)
3.認定社会福祉士制度 スーパービジョン実施要綱(2020 年 1 月 26 日改正)
5.公益社団法人 日本社会福祉士会「生涯研修制度管理システム」操作マニュアル(2020年7月7日更新)
6.「認定社会福祉士制度管理システム」操作マニュアル(スーパーバイザー用)
7.相談援助の実務経験に関する「必要な経験(質的基準)」の項目
8.「認定社会福祉士認証・認定機構中期の方針(2019年度~2023年度)」
9.藏野 ともみ, 古市 孝義, 朝倉 由衣. (2017). 認定社会福祉士制度の現状と課題. 19, 175-183.
10.公益社団法人日本社会福祉会. (無日期). 認定社会福祉士登録者数. 2022年09月12日 擷取自 認定社会福祉士登録システム: https://jacsw.csw-tms.jp/regist/general/aggregate.php
11.公益社団法人日本精神保健福祉士協会研修センター (編者). (無日期). 生涯研修制度とは. 日本. 2022年9月9日 擷取自 https://www.jamhsw.or.jp/ugoki/kensyu/2.htm
(本文全文為賴宛瑜社工師編譯彙整、製圖與撰寫,版權為醫日社長筆記所有。歡迎資訊共享,如需引用請註明出處或來信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