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摘要
在東京的帝京大学医学部附属病院2017年1月指定為高度緊急醫療急救中心,因此未能拒絕接受重症急診病人,和地區相關醫院的合作是不可或缺的。該院於2010年開始於緊急醫療急救中心設置專責醫務社工師,本研究在檢視醫務社工師專責化後,病人滯留天數變化。整年度病人數雖比未專責化前多,但應需率(也就是可以受理救護車運送至該院的比例)提升。另一方面,病人在緊急醫療急救中心的滯留天數減少,病床滿床日也減少,可看出專責醫務社工師在緊急醫療急救中心的醫療團隊中的重要性,除了滿床日減少、應需率提升、滯留天數縮短等,亦可持續接受重症急救病人實現緊急醫療急救中心的使命。

二、研究背景

1.該院急性病床有1078床,門診人數平均一日為1500人。

2.社工室(於該院稱為医療福祉相談室)有6名醫務社工師,以2016年資料統計,一年新增會談人數有3085件。

3.該院2010年10月起,於緊急醫療急救中心設置專責醫務社工師。

三、研究目的

確認於緊急醫療急救中心設置醫務社工師的意義。

四、研究結果
1.專責醫務社工師業務內容
A.除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每日早晨參加個案討論會,內容為:  初篩新入院病人中應介入個案、接案中病人的進度報告、提供主治醫師相關資訊。

B.病人入院時,醫務社工師至初診室,向救護員及家屬確認相關資訊,並紀載於紀錄。

C.早期介入經濟問題個案,向行政機關確認相關社會保險資訊或協助無社會保險病人聯繫福祉事務所(類似台灣公所社會課)。

D.入院當日或隔天針對無家屬病人,與警政及公所合作並協尋。E.如有持續醫療必要,討論是否轉院的病人,提供轉院資訊(含醫院、交通方式等)提供病人及家屬相關協助。

2.緊急醫療急救中心受理人數及應需率

該院緊急醫療急救中心受理病人增加,2016年為東京都內26個醫院中,受理人數最多。但雖然受理人數增加,但應需率並未下降,自2012年開始統計的83%,至2016年上昇至97%。另外,滿床日自2009年的31天,至2016年已大幅減少滿床日僅為2天。亦與應需率上昇相關。


3.緊急醫療急救中心滯留天數 

如經初診診療狀況穩定,則於ICU治療,於ICU治療告一段落病人,轉至HCU(High care unit)收治,進行轉床至一般病床或轉院或出院期間的療養。

A.調查期間緊急醫療急救中心受理病人人數雖然增加,但ICU滯留天數自導入專責醫務社工師前的2009年平均5.4天,導入後漸漸減少,至2016年平均僅為3.0天。

B. HCU滯留天數亦於導入專責醫務社工師前2009年的平均36日,自導入後縮短至2016年僅10.4天。C. 整體於緊急醫療急救中心滯留天數,自導入專責醫務社工師前的2009年平均41.4天,導入至2016年縮短僅有平均13.4天,整體縮短28天。

4.轉院會談件數與入院天數

A.醫務社工師於該院整年度全院與轉院相關的會談總案件數2016年有2132件,於緊急醫療急救中心有350件(佔整體16.4%)。專責醫務社工師導入的2010年,全院共853件,緊急醫療急救中心有121件(佔整體14.2%)。整體案件數增加,緊急醫療急救中心所佔全院比例亦增加。

B.專責醫務社工師因每天參與個案討論會,新入院病人的初篩,並在當下可確認病人的治療方針,針對醫師端關於病人經濟或社會資源運用的討論也可即時回覆。因上述原因與醫師端已建立關係,故自入院至受理接案的天數,亦從於2010年導入該制度時的平均26.2天,2016年縮短為平均為6.7天。

C.同時,自受理接案至轉出院當天的天數,亦從該制度導入時的2010年40.8天,至2016年縮短至平均4.5天。

五、研究討論

該院醫務社工師為分科制度,一位醫務社工師約主責3~4科。主責病人數約200名。當然每科狀況不同,但每月約新增30~50件新個案。雖然期待各科像緊急醫療急救中心一樣設置專責醫務社工師,但現況1078床僅設置6名醫務社工師,其實是有困難的。相關專業團體公益社団法人日本医療社会福祉協会於2013年給厚生労働省保険局長的信件中,曾提出希望以50床設置1名醫務社工師的要求。日本醫院評鑑(医療機能評価機構の病院機能評価)2.2.6條中提到,應針對病人、家屬提供適切的相關醫療諮詢。2016年的診療報酬改定並提出出院準備的支付亦將社工人員(日本稱社会福 祉士)的資格明定化。以上,關於醫務社工師的設置均持續討論中。
於緊急醫療急救中心設置專責醫務社工師,可於病人入院時經由醫師、護理師轉介即時介入,即早和病人、家屬接觸,討論後續處遇方針,並與地區相關社福團體合作。醫務社工師掌握可回應病人、家屬及醫療團隊雙方需求的能力是重要的,需學習相關醫學知識、了解相關社會制度、掌握地區相關醫院的資訊,並與地方合作。因此,於緊急醫療急救中心縮短滯留天數和提高病床回轉率,不僅是僅依靠設置專責醫務社工師,更重要的是能夠提升自我能力,被醫療團隊認可,亦相當重要。

【醫日社長補充資料】
1.根據社團法人日本救急醫學會統計資料,全國救命救急センター設置,高度緊急醫療急救中心有42個,區域性緊急醫療急救中心有16個。

【醫日社長心得】

過去在101年中華民國醫務社工協會曾經召開記者會,倡導醫務社工人力配置及負荷過重,當中提已提出社工人力配置23年未調整,更提及因應緊急醫療能力評核,需社工人力24小時提供服務,但並未要求設置專責人力。(現已修訂無24小時規定,可參考「108 年度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作業-申請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適用版」條文6.1.4規定: 組成跨領域之加護病房照護團隊。【重度級】加護病房病人於入住加護病房期間應有臨床藥師、呼吸治療師、復健人員、社工師、營養師參與照護團隊,並有實際照護紀錄。)

除一般僅有門急診的地區醫院未必聘有醫務社工師,目前區域級以上醫院雖有急診社工師的設置,但依醫院規模及病人數,樣態有所差異,有專責社工師的(甚至專人值勤至10:00),也有兩~三人專責負責急診病人(含急診法定個案),也有每日不同人員輪流急診業務,或是急診社工師同時主責其他科別等。因此,也並非無專責社工師的設置。只是,並未針對專責社工師的設置與介入,進一步探究有效性或對醫療品質指標的影響。
這篇研究對我而言有一個重要的貢獻是,當我們經常未能清楚以量化數據呈現社工服務的工作成果或服務品質時,單純以”服務量”經常難以說服醫院或政策制定者。但以”縮短住院天數”或”縮短滯留天數”等這些長期被健保或評鑑關注的醫療品質指標,建立因醫務社工服務介入有效性的量化數據,先不論爭取專責急診社工師的設置,至少大方向的整體配置比例的提升,也許也可以從這個方向著墨。

【參考資料來源】

1.佐藤 圭介, 石川 秀樹, 坂本 哲也(2020)。専従医療ソーシャルワーカーが救命救急センターの滞在日数を短縮させ, 救命救急センターの機能維持と地域医療に貢献する。日本臨床救急医学会雑誌,23(2):162-167。檢自:https://www.jstage.jst.go.jp/article/jsem/23/2/23_162/_article/-char/ja

(本文全文為賴宛瑜社工師編譯彙整與撰寫,版權為醫日社長筆記所有。歡迎資訊共享,如需引用請註明出處或來信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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