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背景】
1.2006年隨著日本長照保險制度修正,設置了高齡者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其功能以社區的高齡者及其家人提供整合性協談服務、權利維護(含成人監護制度業務、老人保護等)、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綜合且持續性的照顧管理服務等。
2.2017年高齡者虐待通報件數30040件,其中確認為虐待案例有17078件。其中以身體虐待66.7%最多,其次為心理虐待39.1%,拒絕照顧20.3%,經濟虐待18.3%,性虐待0.4%。
3.2017年高齡者虐待通報人共32573人,其中照顧管理師28.1%最多,其次為警察23.0%,家人或親戚9.1%、被虐者本人7.3%。其中目前正接受照顧服務的9522人中,以照顧管理師58.3%最高,其次為照顧保險事業所職員12.4%,家人或親戚的有6.2%。
依照上述資料,也就是說若以整體通報案件來看約有三成的通報者是照顧管理師,若以目前接受長照服務的比例中則有六成是由照顧管理師通報。
因此,由照顧管理師發現遭受虐待案例,進一步和高齡者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聯繫、討論等,對於高齡者虐待領域是非常重要的。
